道教与赣南客家人的丧葬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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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与客家人的民俗活动息息相关。然而,关于道教与赣南客家人丧葬礼仪关系的论述,目前尚属少见。于都是赣南中部一个典型的客家县份,由于受周边客家县市的影响,这里保存和流传着许多传统习俗,其中丧葬礼仪的习俗保留得较为完整,也颇有特色。本文即以于都县为例,就道教与客家人丧葬礼仪的关系问题展开研究。文章采用文献资料和田野调查资料相互结合参证的办法,从介绍于都道教的渊源、派系及教义入手,进而分析于都丧葬礼仪的仪式过程及散居正一道士在其中的作用;并就于都丧葬礼仪的特点、长期存在的原因及其功能和消极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学界同人。

  一、于都道教的渊源、派系及教义

  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东汉后期,沛国丰人张陵于顺帝时修道于蜀中鹤鸣山,自称是太上老君“授以三天正法,命为天师”,“为三天法师正一真人”,(1)尊老子为教主,奉《道德经》为基本经典,传播五斗米教,标志着道教的创立。随后,道教广泛传播,遍及大江南北,成为与儒、佛并列的中国传统文化三大支柱之一。那么,道教是何时传入于都的呢?1992年新编《于都县志》说道教传入时间未祥。我们可以看看道教在赣南的足迹,也许能得到一些答案。东晋时,著名的道教理论家、炼丹家葛洪曾来到赣南,并在平固(今兴国县)结庐修道。清同治《赣州府志》有载:“葛洪,字稚川,丹阳句容人,究览典籍,好神仙导引之法,尝过平固,见山水灵秀,结庐其地,凿池洗药,留诗曰‘阴洞泠泠,风珮清清,仙居永劫,花木长荣’”。(2)作为道教的一代大家,葛洪在晋代就在于都邻县兴国从事道教活动,这无疑会促进道教在于都的传播和发展。唐代,道教受到李氏王朝的推崇,其势力发展迅猛,地处偏远的于都县也不例外。同治《于都县志》记载了一位真人梁守朴的事迹:“梁真人,名守朴,唐时于县北斗山紫霄观学道。道既成,闻于朝,遣殿使持节来召”。但他不愿奉召,于是略使小技,“遂登木杪,接浮云而去。使惧无以复命,自刎山下。相传今祠祀北斗山神即使也。”(3)在于都的道观学道而成的梁守朴能名闻于朝廷,并施道法而致殿使自刎,由此可见道教在于都的发展程度。到了明代,更是名道辈出。如赵宜真,先好儒学,后“弃儒,从曾尘外者学道,初授清微诸法,闻张天全得长春邱真人之道,因又事焉,并熟金蓬头,金液内外丹诀,又师李全究白玉蟾之学。”(4)可谓是道教各派之集大成者。他在洪武年间定居于都紫阳观,修炼还丹,以道法为百姓服务,并广收门徒。他的弟子刘渊然、邵以正及其再传弟子喻道纯等都是名震京师,荷九重眷。刘渊然在洪武癸酉年(公元1393年)被明太祖召至京,见于便殿,赐号高道。洪熙间(公元1425年),封为“冲虚至道,无妙不为,光范演教,庄静普济长春真人”,(5)领天下道教事,赐二品银章。邵以正于宣德二年(1427年)召至京,七年(1432年)授道录司右正一,正统十二年(1447年)升左正一。景泰二年(1451年)赐号“守元冲靖高士”。后因奉旨祈雪有功,封“妙悟静虚宏济真人。”著有《忠孝录》、《名医纂集》等书。(6)喻道纯于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召见便殿,授“体元守道悟法高士”。成化十一年,复封“安恬养素,冲虚湛然,演法靖化普济真人”,领道教事,赐二品银章。受统治者恩宠至极。(7)名道士的迭出屡现,促进了道教在于都的发展。

  道教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有许多派别,它们相互消长又相互融合。于都道教属于何派系?它又是何时从何地传过来的呢?就这些问题,笔者走访了于都道教协会筹办小组的几位负责人及刘石城、刘志文、张秀龙、曾金宝等几位道士,并翻阅了1999年于都道教协会筹办小组编写的《话说道士》一书。书中说:“道士分为五阶:天真道士、神仙道士、出家道士、在家道士、祭酒道士。……在我于都县范围内的主要是散居正一派道士,即在家道士。”既然道士主要是散居正一派道士,那么于都道教也属散居正一派了,这与赣南客家人宗教信仰的特点不谋而合的。客家人素有勤劳刻苦、自强不息的精神,尽管他们在不同程度上信仰宗教,寻求精神慰藉,但是又不完全甘于消极颓废,逃离尘世。这种可以散居乡、镇、村的正一派道教既满足了他们精神有所寄托的心理需求,又符合客家人的传统精神,因而散居正一派道教能在于都得到广泛传播。

  道教正一派为龙虎山、茅山、阁皂山“三山”符录派系的总称。于都的正一派究竟是从哪一山传过来的呢?笔者所走访的道士,包括于都道教协会主要负责人张秀龙先生都说是从龙虎山传过来的张天师正一派。(据称以前有关这方面的记载,但在文革时期被烧毁,因此其传入年代、师承等问题尚需进一步考证。)这些道士的说法是有一定根据和道理的。首先,张天师龙虎山正一派自唐至明都受到朝廷的恩宠,领全国道教事。唐玄宗在天宝年间册封了正一派的张陵太师,谓:“后汉张天师,教达元和,德宗太上,正一之道,幽赞生灵。”(8)促使了正一派在日后的兴盛。经过两宋期间十几代张天师后嗣的努力,龙虎山正一派终成为官方所指定的道教诸派首领,被视为道教正宗。元明时期,从第三十六代至五十一代天师,代代皆受到当朝皇帝的隆渥,皆被封为天师、真人或太真人,主领三山符录,掌管江南乃至全国的道教。于都道教自称是从龙虎山传过来的,等于说自己出身于名门正宗,故道士们自称是张天师龙虎山正一派,在很大程度上是这种依附名门的心理使然。其次,正一道适合于都客家人的民情风俗习惯,正如明太祖说正一道是“特为孝慈子亲之设,益人伦,厚风俗,其功大矣哉!虽孔子之教明,国家之法严,旌有德而责不善,则尚有不听者,纵有天听,行不合理又多少。其释道两家,绝无绳衍纠缪之为,世人从而不异者甚广,官民之间,若有丧事,非僧道难以殡送。”(9)正一道以斋醮祈禳为职事,擅长于符录法术,形式简单易懂,内容迎合现实,这很适合客家人的风俗习惯,因而于都客家人容易接受并信奉正一道。最后,正一道的“三山”中龙虎山离于都最近。龙虎山在江西贵溪,在“三山”中是唯一与于都地域相同、距离最近的一山,这有利于道教的传播,尤其在交通不便的古代更是如此。关于于都道教上述来源的说法,也可以从同治《于都县志》得到一些印证。如“刘渊然,赣人,初为祥符宫道士,师陈方外,受先天正一雷法。”(10)名道刘渊然所受的“正一雷法”,正是正一派第三十代天师张继先,吸收了内丹、禅宗与理学,把道教传统的道与其相融合,并顺应内丹术兴起之趋势,学修内丹,改进符录道法而形成的新道法。这说明,至少在明初,于都道教中就有正一派了。

  据刘石城、曾金宝等道士说,于都散居正一道主要有灵宝教和普安教两派,区别它们的标志主要是看做香火时打鼓手的坐向,灵宝教的打鼓手面外(天),而普安教的打鼓手面向里(地),但他们做香火时的功课、科仪都相同。《经》主要有《太上洞玄灵宝无量度人尊经》(10卷)、《太上三元三品三官真经》(30卷)、《太乙寻声救苦宝经》(90卷)、《南无大慈太悲观音救苦妙经》(120卷)、《冥府硖石血湖经》等等。《忏》主要有《太上慈悲九幽拔罪大法皇忏》、《太上慈悲道场三元生天减罪水忏》、《太乙慈父东宫救苦宝忏》、《太乙冥府十殿朝王忏》、《冥府硖石血湖圣忏》、《东狱圣忏》等。《科》主要有《颁赦科》、《拜奏科》、《冥路科》、《召亡科》、《车夫科》、《蒙山科》等等。正一道在于都的主要活动是做香火,其目的是超度亡灵、祈求福祗。我们可以从他们的《经》、《忏》、《科》等看出于都正一派的一些教义:

  第一、以“三清”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为首的多神崇拜。

  “三清”乃三洞之尊神,统御诸天神灵,为神王之宗,飞仙之主,宇宙万物皆为所创。除“三清”之外,天神、地祗、人鬼、诸仙真、历代有名的帝王将相及思想家等都被视为神灵。如在《拜奏科》中道士要拜奏的神有:帝师先天玄元六上帝;高上各霄七天尊;大罗法界的诸天大帝、丞相、宰辅帝君及一些上帝天尊;法主九天雷祖、太阳神、月亮神及满天星君;天、地、水三宫及上清诸阶法主,上圣高真;诸位开先始祖大教主;各方雷神、冥府各王、各官;城隍社官;地方各案尊神等等近千尊神。还分了等级,拜奏时一般位尊者居前,位卑者居后。

  第二、对其信徒尤其是道士有一定的戒律。

  对一般的善男信女提出三皈五戒。在《冥路科》中提及,“三皈”指:一皈依道,二皈依经,三皈依师。“五戒”指:一戒不可杀生害命,暗抢杀;二戒不可偷盗,谋财害命;三戒不可冤天恨地,忤逆君亲师;四戒不可大称小斗,掺砂和有;五戒不可奸淫改椿限。对道士的要求更高,如张宇初的《道门十规》中规定道士“凡系本宗科典经书,斋醮道法,词意榜语,义当贯熟该通,潜心究竟,出处默语,修习为常。行有余力,若有儒之性理,释之禅宗,更能融通一贯,犹为上士。”他认为一名合格的道士最起码要熟悉本教经典道法,要成为“上士”则得能融会贯通道、儒、释。于都道教协会筹办小组在1999年针对道士编写了《道教三皈依戒与九真妙戒》。书中“三皈依戒”是:第一皈身,太上无极大道,永脱轮回,故曰道宝;第二皈神,三十六部尊经,得闻正法,故曰经宝;第三皈命,玄中大法师,不落邪见,故曰师宝。“九真妙戒”是指:一者克勤,爱国守法;二者敬让,孝养父母;三者不杀,慈救众生;四者不淫,正身处物;五者不盗,惟义损己;六者不嗔,凶怒凌人;七者不诈,陷贼害身;八者不骄,傲忽至真;九者不二,奉戒专一。对于道士除了要求皈依道经师三宝外,在个人修养、救度众生上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第三、于都道教吸收了佛教的一些教义,宣扬灵魂说和因果报应说。

  从道教的一些经文来看,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死,且有生死轮回,因果报应。如果生前积德行善,那亡魂就能超度并顺利投生;如果生前行凶作恶,那亡魂就要历经磨难且不得投生或投入牛猪等畜生类。道教在其经文中描绘了十八练狱的苦楚,令人望而生畏。如在《十王忏》中有:“拷番前项,连枷带锁;铜椎铁棒,刀山剑树;铁灌匣床,盍石镕铜;炉炭锅汤,锯解磨档;油煎火熬,破肚翻肠;剐皮剜眼,割舌悲伤;灰河畜生,寒水风霜;孤生独死,枉死跌伤;绞车血湖,奈河桥上;邦都禁洞,阿鼻狱堂。(11)以上诸狱,苦痛难当。之所以要经历这些磨难,是生前做过种种恶、造过种种孽的恶果。如搬弄口角是非,撒谎骗人得割舌;女性因血污秽阳间,死后得经硖石血湖之狱。人生前难免会有过失,那么每人的亡魂都要经历种种阴森恐怖、残酷无情的炼狱,更有甚者不得投生。亡魂要避免如此遭遇,生人只有请道士做香火,通过念经拜忏做科来消除其罪愆,减免冥府要遭受之苦。

  第四,其宗旨是安魂度亡,赐福于人,劝善戒恶,驱邪祛淫。

  于都道教协会筹办小组宣传的《道行修养》中说“道教素以敬天祀祖,修道行教,济世利人为宗旨。道教斋醮科仪的目的是道士通过诵经拜忏,祈祷神明,达到内以解脱生身以来诸多罪过,外以阐扬祖师无上大道。朗诵仙经,可以使心兴神明相交通,是修道者欲登仙境的阶梯。”他们宣扬的这些宗旨可以从一些经文中得以体现。如《度人经》中说“凡诵是经十遍,诸天齐到,亿曾万祖,幽魂苦爽,皆即受度,上升朱宫,格皆九年,受化更生,得力贵人;而好学至经,功满德就,皆得神仙,飞升金阙,邀宴玉琼也;上学之士,修诵是经,皆即受度,飞升南宫;世人受诵,则延寿长年,后皆作尺解之道,魂神暂灭,不经地狱。”(12)诵念道经,既可度亡、延年,又可升仙。拜忏是忏悔生前过错,以消除死者罪愆,赐福后代。如《十王忏》说“今为亡者,稽首志心,哀告上帝,俯伏颁恩,超赦亡者,离苦上升,一念皈依,万类咸享,孝等祥庆,保后安宁,免灾除殃,家兴人泰,祸殄灾消,拜忏已功钦,四奉众高真,十王神拱扶,万神眼洞明,无灾也无障,永保道心宁。”(13)道士念经拜忏除度亡赐福外,他们的《经》、《忏》、《科》等都宣扬一种“倾土皈仰,咸行善心,不杀不害,不嫉不妒,不淫不盗,不贪不欲,不憎不媚;言不华倚,口无恶声,齐同慈爱,异骨成亲,国安民丰,欣乐大平”(14)的思想。道教通过深入民间的种种斋醮科仪,在很大程度上对劝善戒恶、安定社会起着积极作用。

  二、于都客家人的丧葬礼仪及道士在其中的作用

  “雩俗,佳者昏礼,而不佳者莫过于丧礼。”(15)丧礼在雩俗中与婚礼相提并论,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而于都客家人遇亲人亡故,都要举行程序复杂、庄严肃穆的丧葬礼仪。由于散居正一道的斋醮科仪及教义与民俗相近,请道士做法事是不可少的。笔者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同时,于2000年2月全程考察了发生于于都县梓山镇固院村的一场丧葬礼及其道场,现将所见所闻所感描述如下:

  人死了,第一步是进间庙、送终。同治《于都县志》记载“亲死,子泣拜,以钟于寝前,如亲寿数叩之,谓之送终。”(16)据本地人所述,这个习俗古今是大同小异的。亲人将死,其孝子孝孙们趁其未断气之前帮其穿上寿衣,及时送到祠堂的间庙(如没祠堂,则停在室内),这是为了使亲人能进入列祖列宗行列,没有做到这点是大不孝的。进了“间庙”后孝子就置钟于亲人旁敲108下,谓之“送终”。如没有孝子送终,这会令死者难以瞑目,生者遗憾终生的。入殓之前,除了在死者头顶放一盏长明灯为其亡灵照明外,还得由孝子或族上男子守在间庙的尸旁。由于死者是在未完全断气前送入间庙的,偶尔会有过一天半夜苏醒过来的,当地称之“还阳”,守尸人也就转悲为喜,但这种情况是少之又少的。“冬二日,夏一日率就殓。”(17)人死后必须在短时内入殓,以免尸体腐烂发臭。但入殓的时日必须请道士选择,千万不能选在犯煞之日之时之刻入殓,这对死者生人都是极为不利的。如果在一两天之内都犯煞的话,只得采取“偷殓”的形式。所谓“偷殓”就是不准奏乐、哭奠,得悄声无息地将死者“偷入”棺中。自入殓开始得请两位“礼生”。礼生一般是由当地有文化有名望的人担任。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写告文、祭文和在入殓、盖棺、安灵、变服、鸣恸、请柩、告举神、路祭、救苦、告后土、落葬请柩、谢坟圆地时主持“小三献礼”及堂奠时主持“大三献礼”。

  某人死后,第一件事除了报母舅外就是请道士,由道士择入殓、出殡的时日。做几天香火,由死者亲属的经济状况和孝心来定;从哪天开始起香火,则由道士的忙闲及出殡日期来定,一般是在出殡前结束香火,因此起香火在入殓前或入殓后。

  于都县梓山镇固院村的这位死者是男性,2002年2月16日去世,享年66岁,有资格进祠堂起香火,。于都客家人有个习俗,不满花甲(60岁)或死在外面的人都不能进祖祠的。他家做的是一个大燃灯(相当于做了一个通霄),2月18日起香火,也是在那天晚上7:15分入殓的。笔者亲临现场观察了做一个大燃灯的全过程。

  2月18日午时,只听得祠堂里鼓乐齐鸣,嘹亮的锁呐声、激越的鼓声、锣声,组成一曲难得的民间音乐,不知事的人根本就想不到会是死了人做香火。这谓之“打闹子”,既为了安定亡魂、惊醒祖宗、通知神仙,也意味着开始起香火,这就给村里的人通风报信,吸引了一些人来观看。

  笔者闻乐前往。但见道场设在祠堂中厅,厅中设一香案,香案最前面有一排神像,中间为救苦天尊,左一为三姓真人(张、葛、许三姓),左二为祖师公公(地方神),右一为三官人(天、地、水三官人),右二为观音菩萨。听道士说,这些神像是最基本的(即做一个大燃灯时用的),做多些时日的香火,神像也更多。神像前面有些斋祭品,有米酒、豆腐、腐竹、米饭等,再有一香炉。道士有四人(有一个文书)道具有木鱼一只,校一副,大锣一面,中锣一面,架子鼓一面,锁呐两把,小闹子两对。

  道士们打完闹子后,就由一个领头道士穿上红道袍进表一次。所谓“进表”就是在锣、鼓、“小闹子”齐奏的小乐中,众道士齐念《拜奏科》的内容,念完后把事先写好的“文书”(包括死者姓名、性别、死的日期时刻,还有只有道士们才看得懂的符录),在有锁呐加入的大乐和一阵爆竹声中烧掉。据道士们说,这是发文书给天上神仙和堂上祖宗,让他们都能来道场超度亡魂,使得亡魂能顺利升入天堂,并加入列祖列宗行列。进完表,道士们就回去吃午饭,好为下午更重要的功课打下基础。

  午饭后又是一阵“打闹子”,拉开下午功课序幕。下午主要是做“三经四忏”的功课。“三经”指的是众道士齐念的《观音经》、《三官经》、《东宫经》(如死者是女性则念《血湖经》)。念经,就是通过道士们的口,把某天尊、上帝说的经文说与主管死者灾福的神仙,要其高抬贵手,放亡魂一马,使其得以超度升天,并赐福其后代。如《三官经》全名是《太上三元赐福赦罪解厄消灾延命(度亡)妙经》,其内容主要是说救苦大仙召集天、地、水三官人,听善男信女斋戒念经,他们已皈依三元,所以要灭掉死者罪愆,超度亡魂,免受地狱之苦,而染疾将丧的人通念此经,则是“恶疾不缠,吉星相护,凶妖退散,万祸永消,千祥云集,通天界福。”(21)并且念了此经后,“宅舍光明灾难无侵,万神拥护鬼祟永灭,神力扶持随心应口。”念经的度亡、赐福的功效,在道士的经书中认为是毋庸置疑的。“四忏”指拜《太上慈悲道场三元生天减罪水忏》(上、中、下三本)和《太乙慈父东宫救苦宝忏》(如死者是女的,则拜《冥府硖石血湖圣忏》)。拜忏时,由一道士穿上红道袍,领着孝子跪拜在香案前,众道士就念《忏》文。拜忏的意义可以从道士口中的《忏》中看出。他们认为人生在世,犯一些过失是在所难免的,即使是搬弄口舌,踩死一只小虫也是种罪过。人死后就要忏悔生前的罪过,否则亡灵在冥府会受地狱之苦及其后人也会因此遭灾,这就得由孝子代替死者跪拜,并通过道士这一中介,把自己的忏悔和诚心表达给天上众神,使死者众多罪孽都能灭除,亡魂得到超度,且后代也能免遭灾难并受神灵保佑。做完这些功课之后,在晚饭前还得进表一次。

  晚上又是一种锣鼓锁呐齐奏的“打闹子”做开场白,稍后就由一道士穿红袍进表一次。稍息期间,在灵桌下摆三盏油灯,意为灵魂还生(方言“三”与“生”同音);在棺材边摆七盏,是产肉体已死(方言“七”与“绝”即死同音);灵桌前空地上摆九盏油灯,此为穿灯之用,共十九盏油灯。油灯摆好之后,一道士身穿青袍,手执长白旗,扮成“青衣童子”,领着孝子到灵桌前请到灵牌至道场,“青衣童子”把长白旗交给孝子后,换上“宝刀”,口中念念有词,并在刀上画符,后就带亡灵在灵桌前九灯四周游走。先拜四角,每拜一角要先走圈,每到一角,“青衣童子”都是用刀比划,口中念念有词,后一鞠躬,最后走至灵桌正对面时让孝子下跪,而“青衣童子”只身回到道场,“开通冥路”的科仪就正式开始。“开通冥路”即过阴府十殿,每过一殿,“童子”都让孝子跪在灵前,而道士们则在道场上念《冥路科》。念时道士分两组,一组念上两句,另一组则接念下两句。在小乐的伴奏下,用当地方音唱腔唱出一问一答式的经文,非常悦耳动听,如果不是在那种阴森森的氛围中听来,几乎认为是在听民间对歌。等念到赞词时,所有乐器齐奏,大乐声中“童子”手执白旗去接孝子捧着的灵牌,从左边去,绕右边回到道场,念一段后又带孝子到灵桌前跪下。每过一殿都要烧冥钱,放鞭炮,“童子”还要把上有死者姓名、死期和道士画有符的“文书”烧在灵前。过殿的过程皆一样,只有所念的内容不同而已。开通冥路,其实就是由道士扮成的“青衣童子”作为引路人,带领亡魂参拜阴府十殿王,即“一殿秦广王,二殿楚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伍官王,五殿阎殿王,六殿变成王,七殿泰山王,八殿平等王,九殿都市王,十殿转轮王”,(22)使得众王都认识亡者,愿谅其生前罪过,免其苦难,超度生方。过完十殿后就烧笼,至此,一个大燃灯就宣告结束。

  做一个大燃灯是于都客家丧葬礼仪中最常见的一种。做一天半香火,除经忏多些外,科仪上多了“蒙山施舍”即超度孤魂;做两天三夜的,又多了“禁坛洁界”即驱邪祛淫,“放河灯”即超度陈魂;做三天四夜的,另增“莲灯搭祖”;做四天五夜的,又增“九曲黄河”,“水火炼度”;做五天六夜的、七天七夜的还得增“打砂破狱”。也就是说,做香火的天数越多,道士做的功课越多,难度也越大,其安灵赐福的功效也就越大。

  散了香火,即可出殡(日期由道士择好)。出殡是于都丧葬礼仪中场面最大、繁文缛节最多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道士除了在祠堂大门上用斧头锤上符录外,几乎就可以收拾行李回家了,而由礼生来唱主角。出殡前把属于死者的东西,如挽联、花圈、祭文等等都放到下厅。死者的配偶(死者是女性则不同)、儿女、儿媳妇、子孙等都要披麻带孝,孝衣孝帽都是纯白色的,如没有孝衣的,则可把白衬衣翻过来穿,且不可有袋子(口袋),避“带子”之讳。手拿“孝山竹”,腰别“管绳”(稻草做的腰带),脚穿黑鞋(上别一小白布),孝子还得在孝帽上扎一个用稻草扎的“钓鱼具”。一些送殡的亲戚朋友只须在肩上搭块白布就行了。

  出殡时,要行堂奠礼。死者的女眷们就哭在棺前,如果有儿媳妇、女儿不哭的,族长或母舅可以用“孝山竹”将其敲哭,谁哭得越响,表明谁越有孝心。而孝子孝孙及死者较亲的亲戚则在礼生的主持下依次行“大三献礼”(略)。堂奠的告文与入殓、盖棺大同小异,只是因事略有不同;而祭文更具文采,不仅简括了死者生平,又表达生者悲痛之情,可谓一首小散文诗。如梓山镇固院村有一男性去世,他生前为教师,其三个儿子一直很和睦,其幺子在外闯业,礼生为其写的祭文为“呜呼!严亲遽忽赴泉京,可怜儿女泪淋淋;吾父教儿诲不倦,才有和睦大家庭;小三欲展凌云志,报父一片春晖心;奈何苍天召父去,跪哭灵前希尝歆。”(24)

  堂奠之后,则是行“小三献礼”,辞堂请柩。柩由“四大金刚”用手抬到祠堂外的空坪上架于两长凳之上。女眷们继续跪哭在柩前,而孝男们则又行“小三献礼”,告举神,其意思是祷告举神大力士尊神要托起死者之棺,平平稳稳上山。之后,“四大金刚”大吼一声,一脚将长凳踢翻,起用扛山棍,一股作气抬起棺材。人们说如果长凳没有一脚踢翻,对死者及生人都是不利的,并且抬扛人心里绝对不能疑心棺材的重量,一疑真会加重,让其无法上路。由吹鼓手、鞭炮手开路,棺材居中,其后跟着由死者长孙或女婿或外孙双手捧着灵牌且用黑伞遮荫,接着孝男、亲眷、亲戚朋友,浩浩荡荡一队人马按既定路线送死者上山了。路上还有路祭、救苦、女眷跪哭,孝男行“小三献礼”。救完最后一个苦时,除“四大金刚”及一些人送棺材到坟地上之外,其他的人就可以回家吃出殡斋饭。灵牌则由黑伞遮住原路返回,置于祠堂上厅的灵桌上,以便朝夕祭奠。棺材抬到坟地上,何时落葬,得由地理先生择好时日。落葬请柩、谢坟圆地时,都得行“小三献礼”。在圆地时,地理先生站在坟头高举一只雄鸡,高声唱喏着赞词,谓之“呼赞”。之后是发粮米。死者的子孙,儿媳,女儿等都跪在坟前,前面放一手帕或围裙,地理先生在每个人面前放上一把之后,高声问道:“子孙米要不要?”众人急忙应答:“添子添孙,还要!”一个人分到粮米越多,其子孙、福气也越多。圆地之后,历时多日的丧葬礼仪就基本结束,死者亲属也可以轻舒一口气。至于“三七”“月半”“冬至”“烧新年香”等作为丧葬礼仪的一种延续,仅是一些简单的祭奠罢了。

  三、对于都客家人丧葬礼仪的几点认识

  以上我们对于都客家人的丧葬礼仪及道士在其中的作用作了探讨。以下就于都客家人的丧葬礼仪的特色以及丧葬礼仪习俗长期存在的原因、功能和消极面谈几点认识。

  于都地处赣南东部,与赣南河东片诸县交往密切,因而其风俗习惯除反应了河东片的一些特色外,还有其固有的特点。仔细考察于都丧葬礼仪,发现它有以下的特点。

  第一、源渊流长且非常普遍。据梓山固院村的老人们讲,本村至开基以来就盛行举办丧葬礼,且繁文缛节更多。死了人的人家几乎都会办丧葬礼,并都请道士起香火做法事。没有钱的人家即使是借钱也得做个通霄或“大燃灯”;有钱的人家,做几天几夜的香火是常见的。而据了解,别村的情况也大致相同。像刘石城、张秀文都是出身于道士、锁呐世家,据他们说,他们的前辈们及他们自己的主要宗教活动就是度亡做香火,包括做暖谱香火和死了人起香火做法事,而后者是最主要和平常的。同治《于都县志》载“雩俗,佳者昏礼,而不佳者莫过于丧礼。……而相习行之,久成为俗,无有能不染者。”(25)其历史之悠久和举办之普遍由此可见一斑。

  第二,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相互渗透。丧葬礼的操办,已经成为于都客家人的风俗习惯,而请散居正一道士们起香火做法事,也成为不可少的一部分,并且带有浓厚的宗教信仰色彩。由于于都客家人勤劳、善良、正直、孝顺同时又相信人有来世和因果报应,因此他们容易接受且信奉散居正一道的教义,使得散居正一道能在于都广为传播,以至道士在丧葬礼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宗教与风俗相得益彰,使得散居正一道在于都有广阔的市场,也使得丧葬礼仪经久不衰,家喻户晓。

  第三,道儒融合表现明显。笔者在考察丧葬礼仪过程及礼生、道士的文字资料中,比较强烈地感觉到了道儒紧密相联且相互融合。在丧礼的过程中,儒教的“礼生”和道教的“道士”相处得非常融洽,他们一起在祠堂里各忙其事,道士们时不时叫礼生们抄抄写写,而礼生们需要更多的空间做事时,道士则自觉停止做功课,让其一个清静、开阔的空间;礼生们也绝不会干扰和影响道士们做功课。从礼生的祭文、告文和道士们念的《经》、《忏》、《科》等文字资料中,可以发现他们的观点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如礼生相信有神鬼、灵魂,提倡人们积德行善,孝敬父母,与人为善,品行端正,这可从祭文和告文中得到反映;道士更是宣扬神灵鬼怪、灵魂不死、因果报应和生死轮回之说,从而劝戒人们要修善行好、敬祖祀宗、敬老爱幼,在《水忏》、《十王忏》、《血湖忏》等《忏》书中这些思想最为明显。道儒之所以能在丧葬礼仪中达到如此完美的结合,这与客家人信仰的多元性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与道儒皆为中国“土特产”,容易相互融合不无关系。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丧葬礼仪在于都客家人中经久不衰,广为流传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三:

  首先,对亲人尤其是对父母的怀念之情的驱使。客家人大都是勤俭持家的,忙碌一生,忽因年老或染疾撒手人寰,其亲人特别是子女定会深感悲痛;客家人又是最重人情和孝敬父母的,死者儿女和亲戚心中的悲凄无以言表,用一定的仪式来表达是合情合理的。从礼生的告文和祭文中几乎可闻悲歌声声,可见泪水淋淋。而正一派道士宣称,通过起香火,做法事可以使死者的罪愆一笔勾销,其亡魂可得到超度升天,且还可以赐福后代,这种慰藉和希望正好符合死者家属的心态。正是这种怀念死者、祈求福祗的心态驱使于都客家人死了亲人都会操办一场由礼生和道士主持的丧葬礼仪。

  其次,对鬼魂说和第二世说的相信。于都大部分客家人相信有鬼魂,“生人魂”之说广为流传。如在2003年4月的一天深夜,笔者的家人及左邻右舍都听到窗外有狗狂吠不止,这已是很久没有的事,因而引起人们的注意。次日便听说村上有一老妇人去世,大家说那是那位老妇人的“生人魂”去收脚步,被能察鬼魂的狗看见而狂吠。村里还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七十年代的一天凌晨四、五点钟,两个十三、四岁的名叫刘金凤和刘美凤的女孩提着马灯赶早拾粪,在屋背的一口小池塘边看见一老太婆在洗衣服,她们暗想她定是半夜尿了床,于是尾随其后想看个究竟,但跟到一个屋角,老太婆忽而消失,吓得他们毛骨悚然,夺路而逃,向家人哭诉,其家人安慰说这是老人的“生人魂”,如果被人撞见并且说破了就会没事的。次日果然听到那位老人当晚病得奄奄一息,但天亮后又慢慢转危为安,几天后竟奇迹般地好起来,又多活了几年。那两个女孩也因此得到了老人家两碗荷包蛋吃(此故事由现居固村下曾屋的刘金凤提供)。正是人们相信鬼魂说,以致人们也相信第二世说,因此死者的亲属希望通过丧葬礼仪这种形式,让死者知道自己的孝心,也让死者带上一些随葬品,能在阴间过上好日子;尤其是希望通过道士具有神秘宗教色彩的做香火,使亡魂得到超度,以便顺利过上第二世的幸福生活。

  最后,攀比心理作祟。婚礼和丧礼在于都称为“红白好事”,这是人生最重大的两件事。丧礼如果操办得过于简单寒酸的话,不仅显示自己孝心不够,而且最主要的是,这是非常有失面子的。正是这种“争面子”的攀比心理,使得人们死了亲人都会操办一场丧葬礼,甚至不惜借钱竞相多做几天香火,多请几桌斋饭,多置一些随葬品,把场面搞大。

  于都客家人普遍操办由礼生和道士主持的丧葬礼仪,除了上述原因外,与丧葬礼仪本身具有一定的功能也是分不开的。其功能表现在:第一、满足死者亲友的心理需要。一个活生生的人忽然永辞人世,他(她)的种种好处便涌上其亲友的心头,而以前的恩恩怨怨也就一了百了。采取某种仪式来弥补这种失落、悲痛的情绪是非常必要的;而作为架起阴阳两界桥梁的丧葬礼仪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正如固院村人(包括一些年青人)所说,操办丧葬礼只是为了心里好过一些。第二,具有教育世人的作用。在丧葬礼中,孝子的跪拜、女眷的跪哭(不哭的得用“孝山竹”将其敲哭)都宣扬了一种孝敬父母长辈的风气;而道士以人们喜闻乐见的做香火的民间形式,以悦耳动听的方言唱腔唱出通俗易懂的《经》、《忏》、《科》等,宣扬了积德行善、敬宗祀祖的思想。他们还通过一些骇人听闻的阴间地狱的演说,从反面教育人们要行善。如于都俗语“打花使刁(说谎搬弄口角是非之意),割舌封喉;做恶造孽,千刀万剐”就是从道经中转伸过来的。第三、发扬孝顺和睦的社会道德。在丧葬礼中,礼生主持的行礼和道士的度亡科仪,都要其孝子三跪四拜,把孝敬父母的美德发挥得淋漓尽致。在操办过程中,许多繁杂的事情要大伙商量帮忙,使得平时有矛盾的兄弟、叔侄都忘却前嫌,携手共事。在于都办“红白好事”尤其是“白好事”是由本姓本房的人相互帮忙,事情办砸了是丢一姓一房的脸,令旁人瞧不起的。这无疑就促进人们的和睦团结。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丧葬礼仪消极的一面。首先,它带有一定的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礼仪中择日、做风水、忌讳等等把一些毫无联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而成为一种对活人的束缚,这完全是出于一种迷信心理。而通过道士做香火念经做功课,就可以解除死者的罪愆,亡魂受度、生人受福,更是无稽之谈。甚至有的道士装神弄鬼、故弄玄虚,甚是荒唐可笑。如“水火炼度”时道士“过火焰山”。他们自称是神灵附体,事实上任何人都能过的,因为青砖上是木炭而非煤炭,尽管旁人看来火焰熊熊,其实温度并不高,且脚在上面停留的时间不长,根本不会被烫伤的。其次,它是一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浪费。办一场丧葬礼,动以千数计。固院村有位80多岁的老人亡故,做了一天半香火,从丧礼开始到圆好坟地,共用去了7200多元。其中给道士596元,礼生150.4元,丧礼中祭品约1520元(包括工钱),做风水约1742.8元,其余的置办酒席和杂用。她有四个儿子,都是村上首富,这些钱对他们来说容易支付,但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却是难以承受的。而另一村民的丧葬礼共用2400多元,其中付给道士296元,礼生64元,丧葬祭品等688元(包括棺材钱和一些工钱),做风水698.8元,剩余的为办酒席和杂用。他有两个儿子,都是靠手艺吃饭,尤其是幺子有点残疾,这笔钱对他们来说是种沉重的压力。除了经济上的负担外,在精神上也是种折磨。丧葬礼历时多日,且都在一种压抑、悲痛的氛围中要完成种种毫无实际意义的礼仪,这简直是种精神的催残。再强壮的男子一场丧葬礼下来都得瘦上几圈,很多人说这是种花钱买罪受。“死了爷娘,失势三年”,说的就是这种双重的但无实际意义的浪费造成的后果。

  四、结语

  丧葬礼仪是赣南客家人风俗习惯的一部份。而于都的散居正一道以其独特的教义和仪式,深入民间,与丧葬礼仪这一习俗相结合,使得于都丧葬礼仪颇具特色。它的长期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和自身功能。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其消极的一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丧葬礼中许多不切实际甚至是封建糟粕的东西会逐渐被人们抛弃,尤其是道士的做香火,这种花钱骗死人、害生人的举动,越来越令人反感、生厌,最终会被人们摒弃的。 (罗勇:赣南师范学院客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硕导;刘东荣:江西省赣州市第一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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