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比较特别的一个时期,也是比较敏感的一个时期,是协议离婚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有三十天,这是法律规定的时间,通常是不能延期的,所以离婚冷静期不能延期几天或一个月。
协议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不可以延长。
申请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没有去,会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申请。
在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后,双方应当在冷静期满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间已有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么,如果一方再次想离婚的,只能再次和对方协商,到婚姻登记离婚重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冷静期最短30天,最长可达60天。
1.从夫妻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之日起30天。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悔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登记申请可以撤回。
2.夫妻双方在30日内不撤回离婚申请的,从30日起,再计算30日办理离婚证。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一般来说,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亲自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你与配偶双方自愿离婚,可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是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双方只要带好户口本与身份证明就可以去民政局或法院办理了;
如果不是协议离婚,那只要带好户口本与身份证,诉状就可以去法院办理起诉了。